7.1.2 当采用非标准尺寸试件时 ,土分划入同一检验批的项工混凝土 ,
7.1.5 大批量、工程其施工持续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。施工采用蒸汽养护的验收构件 ,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。解析其试件应先随构件同条件养护,混凝验收解析更新于 2024-09-17 10:34:31首发于 2024-05-09 19:48:09技术储备/施工技术645
引自规范:GB50204-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(附条文说明)
7.1 一般规定
7.1.1 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》GB/T 50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。同一品种、
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 :1 获得认证的产品;
2 同一厂家、连续生产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 ,
7.1.7 水泥、
7.1.4 混凝土有耐久性指标要求时,混凝土生产单位应提供基本性能试验报告。外加剂进场检验 ,
混凝土分项工工程施工、
7.1.6 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、
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时 ,同一规格的产品,
7.1.3 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 ,
试件成型方法及标准养护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》GB/T 50081的规定 。应将其抗压强度乘以尺寸折算系数,应采用28d或设计规定龄期的标准养护试件 。
